为推进校地合作、构建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和拓宽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作交流的效率和质量。经我所与广西大学法学院协商,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共建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学术顾问及就业合作、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3月22日上午,我所与广西大学法学院在会议室举办了“院所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余云宇、法学院副院长陈刚,法学院行政秘书梁颖,广西建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卢高明,副主任朱定民、唐维维等十余人出席了本次仪式。
仪式伊始,卢高明主任致欢迎词。
“上下同欲者胜,左右齐一者强。协同创新、合作共享是大势所趋。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学科科研与律师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在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因此,本着校所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目标,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决定通过合作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在校生实习实践、毕业生就业实习、法律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党的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在建善所设立大学生法学实习实践基地,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必将成为合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余云宇交流发言。
“院所合作是⼀个全新的办学模式,通过院所合作和实习培训基地的建设,能够很好地发挥律所优势,为学院和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以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为契机,进而形成正式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双方深入开展在毕业生的派遣培养过程中,共同从事硕士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及共建法律援助中心项目的拓展合作。”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余云宇表示,在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教育基地,就是规范化和具体化的做法,并期望将这种方式常态化,切实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 院所联合是学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律所发展的需要,也是律所反哺高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应尽责任。通过合作,学校和律所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校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而律所则能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只要我们 精诚 合作, 做实协同战略, 必定能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 合作共赢 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