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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体育在线中文网_365手机app_365bet娱乐场开户司法局关于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1-07-13     阅读:1,657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司罚决字〔2021〕3号

        当事人: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500006724808529,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泰鑫.宝塔嘉园D5栋1-102号,负责人郑为忠。

        经查,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钰锦所”)存在以下问题:(1)收案登记:不规范,案由登记不完整,登记簿登记潦草,未登记委托人、对方当事人信息;(2)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公示全体律师及机构从业人员信息;(3)发现1张空白会见犯罪嫌疑人介绍信;(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抽查20个案件,其中15个案件在本所2016-2019年收案登记簿中无登记,涉及律师6名;(6)现场抽查88个案件,其中84个案件仅有委托代理合同,无收费发票,也无其他案件材料,部分委托代理合同无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事实有以下:(1)隆安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随机检查情况通报;(2)隆安县司法局关于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情况报告及处理意见;(3)隆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律师事务所随机抽查情况说明;(4)隆安县司法局随机抽查记录表;(5)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案件抽查表;(6)整改报告等相关证据证实。该所提交《情况说明及申辩意见》对以上事实予以确认。

        我局认为:钰锦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八款“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2021年6月9日,我局向钰锦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钰锦未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书》,未要求举行听证。

        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八款,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给予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365bet体育在线中文网_365手机app_365bet娱乐场开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5bet体育在线中文网_365手机app_365bet娱乐场开户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

        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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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五十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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